浩天税法资讯(2025年第12期)

一
新规速递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826号2025年12月25日公布)
为保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(2026年1月1日施行)有效落地,国务院制定并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"条例"),共6章54条,2026年1月1日起施行,此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及实施细则同步废止。2025年12月25日,司法部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负责人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》答记者问,明确《条例》对增值税税制要素、优惠政策、征收管理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,具体内容包括:
《条例》对增值税法第3条征税范围所称“货物”“服务”“无形资产”和“不动产”作出细化规定:明确“货物”含有形动产、电力、热力、气体;“服务”含交通运输、邮政、电信、建筑、金融及信息技术、文化体育等生产生活服务;“无形资产”含技术、商标、著作权等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;“不动产”含建筑物、构筑物等;
《条例》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:一是明确农业生产者、医疗机构等免税项目的具体标准;二是要求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、条件等及时公开;三是规定财政、税务部门需定期评估优惠政策,适时调整;
《条例》进一步规范增出口退(免)税规则:明确计算方法、申报期限、放弃退(免)税的处理原则,授权财政、税务部门制定具体操作办法。
为保障《条例》更好落地见效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将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:完善配套制度规定,制定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、预缴税款、出口退(免)税等具体操作办法;信息系统改造,完善税收信息系统;组织培训辅导,加强对《条例》的广泛宣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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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的通知》(财建〔2025〕484号财政部、商务部、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12月31日发布)
为激发消费需求、释放消费潜力,三部门联合启动有奖发票试点工作,核心内容如下:
试点范围:支持50个左右地市级及以上城市(含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省会/首府城市、地级市等);
参与场景:覆盖零售、餐饮、住宿、文化艺术、娱乐、旅游、体育、居民服务业等与居民“衣食住行”密切相关的行业;
参与条件: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购买商品或服务,取得票面金额达到一定额度的发票,可参与抽奖;
资金保障: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;
实施期限: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,试点城市需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实施方案(明确抽奖规则、兑奖方式等)并向社会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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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2025年12月22日发布)
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明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规则,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执行,核心内容:
行业差异化扣除比例:化妆品制造或销售、医药制造、饮料制造(不含酒类制造)企业,扣除限额为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的30%,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;
关联企业分摊规则:签订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,一方可将限额内的费用归集至另一方扣除,另一方计算自身限额时无需包含归集费用;
禁止扣除情形: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,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;
旧规废止:2020年第43号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废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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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2025年12月29日发布)
明确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优惠,2026年1月1日起施行:
免税情形:个人(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)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;
征税情形:个人转让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,按3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;
衔接规则:2026年1月1日前未申报缴纳的个人住房增值税,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新规执行;2016年36号文附件3相关条款同步停止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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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企业注销指引(2025年修订)》(市场监管总局、公安部、人社部、人民银行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2025年12月联合发布)
为优化企业注销流程、提升注销便利度,六部门对2019年版《企业注销指引》进行修订,进一步明确税务、社保、海关等环节的注销要求,简化材料报送,强化部门协同,助力企业高效退出市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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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
税务新闻
税务系统6部作品入选全国百部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
2025年12月,由中央宣传部、中央网信办、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组织的“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”结果揭晓,税务系统共有6部普法作品入选“全国百部优秀作品”,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因组织有力,获评“优秀组织单位”,进一步提升税收普法的传播力和影响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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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共产党国家税务总局机关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
2025年12月25日—26日,中国共产党国家税务总局机关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。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、局长胡静林,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、纪检监察工委书记王爱文出席会议并讲话;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、机关党委书记姚来英代表第八届机关党委作工作报告,部署下一阶段税务系统党建工作重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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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
2025年12月12日,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、局长胡静林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,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。会议指出,要结合税务职责,落实减税降费政策、优化税收征管服务,助力“十四五”圆满收官,为新征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税收支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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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
税务案例
多地税务部门曝光3起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(2025年12月17日公布)
2025年12月17日,国家税务总局统筹浙江、陕西、辽宁等地税务稽查部门,首次集中曝光3起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,涉及网络交易、网络货运、灵活用工三大典型平台类型,案件均存在隐匿收入、虚开发票、逃避代扣代缴义务等违法情形,涉案金额大、产业链延伸广,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或移送侦办,下游关联企业也同步被追责,进一步释放平台经济税收监管“零容忍”信号。
(1)浙江嫲嫲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网络交易平台)涉税违法案
违法事实:2018年至2019年,该公司运营“嫲嫲团”网络交易平台期间,通过两大手段偷逃税款:一是将平台服务费计入“其他应付款”科目伪装成“负债”,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,少缴增值税等税费297.29万元;二是通过个人账户向推广人员发放劳务报酬472.75万元,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。
处理结果:2024年1月,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《个人所得税法》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等规定,对其偷税行为追缴税费、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698.93万元,对未代扣代缴行为处罚款910.50万元;已辅导推广人员更正申报、补缴税费及滞纳金,案件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。
(2)运是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(网络货运平台)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
违法事实:2020年至2022年,该公司虚构网络货运业务链条,通过伪造运输合同、购买货车轨迹信息包装“业务真实性”,一方面接受上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28份(价税合计13.04亿元),另一方面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411份(价税合计18.55亿元),非法收取“开票费”。
处理结果:2024年3月,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《发票管理办法》,对涉案发票定性为虚开,将379户下游接受虚开发票企业线索移送属地税务部门查处;公安机关已抓获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,目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该案。
(3)辽宁合众易薪科技有限公司(灵活用工平台)虚开发票案
违法事实:2019年至2023年,该公司以“灵活用工”为名行虚开之实:注册资本实缴0元、自有员工0人,却对外开具发票价税合计9.73亿元(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14722份,价税合计9.51亿元;增值税普通发票506份,价税合计0.21亿元);通过将下游企业正式员工、负责人亲属包装成“灵活用工人员”,帮助企业转换工资/分红性质,少缴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,甚至套取企业资金。
处理结果:2025年8月,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涉案发票定性为虚开,将819户下游接受虚开发票企业线索移送相关税务部门;目前该案已由公安部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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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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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主编:陶姗 、徐仲锋
本期编辑成员:陶姗、徐仲锋、缐柏彤、杜彩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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